领取营业执照后,并不能立即开业营业,还必须办理下列事项:
1. 印章及其他事项
凭营业执照,到公安局指定刻印印章:公司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、法定代表人章、发票章;至此,公司注册就完成了。
2. 申请基本银行账户
公司注册后,需要开立一个基本的银行账户。基本账户是公司资金交易的主要账户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发,工资、奖金、现金的提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。每家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。
3.会计及税务申报
公司注册完成后,需要先办理税务登记,登记时需要提供会计人员的资料(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)。公司成立一个月后,会计每月需要记账,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企业准备好文件报专管所后,税务局将核实企业所缴纳的税种、税率、纳税申报时间、企业税务专管人。企业今后将按税务部门批准的税务申报纳税。
4. 缴纳社保
公司注册后,需在30天内到地区社保局开立公司社保账户,办理《社会保障登记证》和CA证书,并与社保、银行签订三方协议。此后,社保费用将在缴费时自动从基本银行账户中扣除。
